在居留申請分頁中,可按照您的需求勾選就業金卡效期,有1年、2年或3年共三種。
也請您選擇領證方式,申請就業金卡的領證地均為國內自取領證,申請人可上系統下載境外核准證明並持憑入境,入境後需在30日內向移民署服務站換領就業金卡。
申請平台自2021/7/28起取消境外領卡選項,之後的申請者皆在境內領取金卡。
在「居留申請」分頁中,若境外申請者暫時沒有來台工作地址與居留地址,可暫時不填寫,但搬家後30天內必須線上更新地址。若境內申請者或現/曾持有居留證者則需要一開始申請時就提供居留地址。
如果您曾經持有居留證,請務必填寫統一證號,若忘記您的統一證號,可以洽詢 移民署服務站 。
境內申請者居留地址為必填,地址格式須為繁體中文或阿拉伯數字表示,不能有英文字母。
請參閱「 領域專長 」頁面,點選您欲申請的領域,檢視您是否符合資格條件。申請文件視各別「 領域專長 」與「條件」而定。
此外,您也可以透過「 一頁式申請流程 」確認您的申請資格與領域。
請注意:針對租稅優惠資格,外國人才取得金卡後,仍需符合特定條件,才能享有租稅優惠;請參考相關法規: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第三條 與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
使用個人檢查表可以使您更輕鬆地記住是否已完成申請流程的所有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