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金卡辦公室將於 115 年 1 月 1 日(元旦)暫停服務,如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金卡持卡人隨行團聚的陸籍配偶及子女在台停留滿六個月,可納保全民健保。
法源: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6條》 ,及前行政院衛生署95年1月2日衛署健保字第0940068264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