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由接案、獨資經營、股息收入能否計入申請金卡的薪資要求?

只有在稅單上標註為「薪資」的收入才會被認可。若是自由接案,稅單上的收入必須明確顯示為薪資。至於獨資經營的盈餘或任何股息收入,則無法計入薪資要求。

最近月薪達新臺幣十六萬元,指申請月起前三年內某一年度月薪資或月平均薪資達新臺幣十六萬元以上。證明文件可提供以下其中之一:

  1. 一年的薪資扣繳證明或官方財稅證明。(即澳洲PAYG payment summary,加拿大T4,以色列106表格,俄羅斯2- NDFL,波蘭PIT-11,英國P60,美國W-2等)。但因財稅法令規定而未能檢具者,得於敘明未能檢具之財稅法令規定後,以出具雇主證明為之。
  2. 未來擬於我國受聘僱之聘僱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