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籍子女在台就學即將成年,該如何延長居留?

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凡持有效依親外僑居留證且持續就讀經教育主管機關合法立案之5年制專科學校、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外國僑民學校就讀之外籍學生,備齊相關文件向領務局或辦事處申請轉換就學事由之居簽。申請方式請參考 此連結

二、外國人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其父或母為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經許可居留之我國國民、經許可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或經許可居留之香港或澳門居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延期居留:

  • 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 未滿十四歲入國,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 在我國出生,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

外國人申請延期居留者,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及照片一張,向移民署申請:

  • 申請書。
  • 護照及外僑居留證。
  • 親屬關係證明。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