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麼幫眷屬申請居留簽證(譬如配偶和小孩)?

申請人申獲就業金卡後,眷屬尚在境外者,眷屬須備妥簽證申請表及應備文件(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

配偶居留簽證

子女居留簽證(20歲以下)

申請人與眷屬以免簽證同一天入境,申請人於入境後於停留期限取得就業金卡,其眷屬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個辦事處提出簽證申請。

眷屬如已持依親事由(註記SF或CF)之不可延期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個辦事處提出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