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就業金卡申請案被駁回,我要如何提起訴願?

不服就業金卡審核不受理處分者,得自移民署審核不受理通知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中文訴願書掛號寄至移民署服務站(原審核之移民署服務站),並由移民署函轉內政部提起訴願。

如您對於訴願提具有不清楚之處,可洽詢 移民署服務站 或寫信到 署長信箱

請留意,一旦您的申請案被拒,您將無法重新提交或繼續此申請流程。但您可在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台上重新申請就業金卡,重新申請方式請參考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