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雇主或自營業主來臺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隨行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健保費如何計算?如何繳納?

受僱者以薪資所得為基礎,雇主或自營業主則以營利所得為基礎,依投保金額分級表申報其投保金額及計算保險費【計算公式:投保金額X保險費率X負擔比率X(1+眷口數)】。受僱者、雇主或自營業主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責扣、收繳後,連同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一併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繳納。其眷屬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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