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是指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工作,又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及國防等9大領域,以及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及資格條件的外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