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的法令依據為何?該租稅優惠內容為何?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的法源為: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第三條 與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
符合租稅優稅條件之金卡持卡人,所得超過新臺幣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算5年內,各年度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以半數計入各該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各該課稅年度如果有取得屬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海外所得,也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
請注意:外國人才取得金卡後,仍需符合特定條件,才能享有租稅優惠;請參考相關法規: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第三條 與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