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
為延攬優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文化部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修正重點包括:
- 新增第五點第三項有關工藝類取得重要專利權,以及第四項獲國內外政府同意補助或合作之研發案例之資格條件。
- 新增第七點具新創產業實務經驗者之相關條件。
International Talent Taiwan Office (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 正式成立,由原金卡辦公室團隊維運與提供一般外籍專業人才諮詢服務,若有相關需求歡迎來電或來信。
電話: 02-77337660; mail: help@talent.nat.gov.tw
為延攬優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文化部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修正重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