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數位領域特殊專長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相關專業經驗達8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就以下1或2擇一,檢附相關文件:

  1. 我國駐外館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函。
  2. 申請者簡歷表(如附件)及以下證明文件至少一項:
  • 曾擔任國際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之政府機關(構)、民間組織要職、主要或重要成員相關證明文件。 註 1.2.1

  • 國內外認可競賽獲獎紀錄或擔任國內外認可競賽評審證明。 註 1.2.2

  • 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請全部檢附:

    • 任職國內外機構開立之 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 任職期間之公司簡介、負責工作項目說明(如:專案經驗、服務經驗、客戶導入解決 方案後的成效)、技術或其他專業證明(如:國內外專利證書、技術移轉合約書、學術著作、證照、獲獎證明等)。
  • 其他足資證明具備相關產業、領域專業才能之文件,如證照、專業受訓證明(不含短期培訓)、著作、論文、專利發明、參與專業社群開發活動或企業經營實績文件等。

數位領域簡歷表.pdf

請全部檢附:

  • 從事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工作之 薪資證明 或繳稅證明文件。
  • 從事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工作之國內外 服務證明 及個人履歷。
  • 國際學術機構 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U.S. News & World Report Rankings)發布最新一年之世界大學排行前五百名之大學校院提供之博士學位畢業證書。

1 具有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產品或服務所需之專業,應檢具以下文件之一

  • 已提出申請專利之任何佐證文件。
  • 曾於公開場合(如研討會、論壇)或期刊所發表之研究報告。

2 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3 國內外認可競賽獲獎紀錄,或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部分,應檢具以下文件之一:

  • 國內外認可競賽獎項之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註 4.3.1

  • 相關工作經驗達 4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請全部檢附:

    • 具4 年以上相關產業或領域工作經驗之國內外服務證明: 註 4.3.2
  • 任職期間之公司簡介、負責工作項目說明(如:專案經驗、服務經驗、客戶導入解決 方案後的成效)、技術或其他專業證明(如:國內外專利證書、技術移轉合約書、學術著作、證照、獲獎證明等)。

1.2.1
要職、主要或重要成員,包括經理、協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副董事長、董事長、副執行長、執行長、副社長、社長、副理事長、理事長、副會長、會長、負責人、副總監、總監、合夥人等類似位階,或其他經數位發展部審查認定者。
1.2.2
競賽獎項,包括由國內外政府機關或國際重要數位經濟、領域相關組織主辦之獎項,或參賽人數及國別達一定規模之獎項,或該獎項在國際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具相當代表性或重要性之獎項等,例如美國NASA黑客松(NASA Space Apps Challenge)、總統盃黑客松等,或其他經數位發展部審查認定具相當資格之獎項。
4.3.1
競賽獎項,包括由國內外政府機關或國際重要數位經濟、領域相關組織主辦之獎項,或參賽人數及國別達一定規模之獎項,或該獎項在國際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具相當代表性或重要性之獎項等,例如美國NASA黑客松(NASA Space Apps Challenge)、總統盃黑客松等,或其他經數位發展部審查認定具相當資格之獎項。
4.3.2
A.證明文件須以任職機構開立之 服務證明 或離職證明。 B.國內及國外服務證明,得擇一提供,惟國內外相關產業或領域工作經驗年資合計須具4年以上。

數位經濟國際人才來臺參與產業交流獎勵措施~即日起受理申請,更多資訊,請參考 最新消息

摘要

閱讀時間: 7 分鍾

於軟體技術開發、資訊服務科技、遊戲軟體、電子商務(無店面零售)有相關工作經驗等。

申請資格

國防領域

於國防領域有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建築設計領域

月薪新臺幣16萬元且具我(外)國建築師資格或於外國建築師事務所年資5年以上具設計或監造執行經驗等。

教育領域

博士學位畢業於世界大學排行前500名之大學校院、曾服務於世界大學排行前500名之大學校院,並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曾獲得我國玉山(青年)學者補助、曾服務於公私立學校或教育機構 …

文化藝術領域

於表演及視覺藝術類、出版事業類、影視及流行音樂類、工藝類及文化行政類,獲國際獎項或有優異事蹟等。

法律領域

取得我(外)國法事務律師執業許可證並符合月薪新臺幣16萬元、現(曾)任國外大學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等、於律師事務所或公司擔任法務相關主管職務以上、經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 …

科技領域

在軟體應用、奈米、光電技術、資通訊技術、生物科技、人工智慧、物聯網等尖端及前瞻科技上有傑出研發設計或新創實績、國際獎項得主、國家科學院院士、國家院士級學者等。

經濟領域

在研發中心、營運總部、跨國公司之高階營運或行銷主管、具產業關鍵產品、服務模式等所需之重要技術、在半導體、光電、資通訊等企業擔任專業或跨領域整合職務等。

金融領域

於金融機構擔任專業職務、相關公(協)會所推薦者、金融機構資深主管級以上之管理階層人士、政府推動重點產業(如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等)所需之金融專業人才。

體育領域

曾獲國際體育(運動)比賽前6名或具優異技能有助提升我國運動競技實力、曾任各國家代表隊教練、國際性體育(運動)比賽裁判等。